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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合资企业所需资料
(一)项目立项
1、投资各方合资意向书
2、投资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投资方提供)
3、投资各方资信银行证明(投资方提供)
4、中方企业股东会纪要(外商独资无此项目)(投资方提供)
5、项目建议书(投资方提供项目概况)
(二)名称核准
1、以上所有材料
2、立项批复
3、工商部门领取的名称申请表
(三)可研
1、名称核准通知书
2、环保局签署的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》(投资方提供)
3、工商局签署的《场地调查表》
4、可行性研究报告
(四)批准证书
1、合同(外商独资无此项目)
2、章程
3、中外双方各委派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(投资方提供)
(五)营业执照
1、填写工商部门领取的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表》
2、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特种行业的有关部门意见(投资方提供)
3、法人照片四张(投资方提供)
4、安全预评估(化工企业提供)
5、以上所有材料四份
(六)刻制印章
(七)法人代码证(1、公章;2、营业执照;3、批准证书)
(八)银行开户
(九)资金到帐并验资
(十)办理外资企业税务登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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